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向主要股东广州御都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朱庆伊系列企业授信12698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1:广东新南方青蒿日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安扬
注册地址: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工业四路二楼20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对手2: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志坚
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人民币
交易对手3:广东丰顺鹿湖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洪世光
注册地址: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工业四路二楼20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对手4:丰顺佳荣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廖腾佳
注册地址:丰顺县汤坑镇南路102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对手5:广东润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辉煌
注册地址:丰顺县留隍镇(东留)车头卫生院址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以上公司(以下“简称朱庆伊系列”)均为本行主要股东广州御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按照《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进行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本行对朱庆伊及其所在集团的授信余额总共11698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9.44%。符合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均已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