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主要股东丰顺县韩江水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到期贷款710万元办理展期。展期至2025年9月15日,并将展期利率由LPR+375BP(7.2%)调整至按同期LPR+255BP(6.0%)执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生会
注册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工程二十三区雄风大道15-19号
出资额:3000万人民币
关联关系:丰顺县飞泉实业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丰顺县韩江水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贷款展期贷款利率按本行《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展期后测算利率为同期LPR+375BP(7.2%)执行浮动利率。根据《开展减费让利行动,助力“三农”高质量发展》倡议书精神要求,经客户申请,本行同意展期利率由LPR+375BP(7.2%)调整至按同期LPR+255BP(6.0%)执行。调整后,关联交易利率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陈生会系列贷款在本行合计贷款余额10630万元,占本行2023年12月末资本净额的8.8362%。符合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24年3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后,于2024年3月20日经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均已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