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主要股东广州御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广东丰顺鹿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本金2295万元借新还旧。借款期限为12个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广东丰顺鹿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洪世光
注册地址:丰顺县留隍镇口铺村鹿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广东丰顺鹿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广州御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借新还旧贷款利率按本行《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本行2023年第四季度抵押(正常小微企业对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7%,本次交易经测算利率为按同期LPR+325BP(6.7%)执行固定利率,即本笔借新还旧贷款利率按同期LPR+325BP(6.7%)执行固定利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朱庆伊系列贷款在本行合计授信余额11645万元,占本行2024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9.84%。符合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上述业务于2024年5月6日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会审查通过后,于2024年5月9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批准。本行与鹿湖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