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主要股东丰顺县韩江水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丰顺县千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904万元以借新还旧方式办理重组,期限36个月,并将利率由按同期LPR+325BP(6.25%)执行浮动利率调整为按同期LPR+220BP(5.2%)执行浮动利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丰顺县千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双春
注册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汤坑路180、183号
注册资本:50万元
关联关系:丰顺县千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丰顺县韩江水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贷款利率按本行《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利率经测算按同期LPR+325BP(6.25%)执行浮动利率。经询价,2025年第2季度存量中小微企业法人抵押贷款借新还旧类贷款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为5.2%。根据客户申请及本行相关政策规定,本行同意调整后利率按同期LPR+220BP(5.2%)执行浮动利。调整后,关联交易利率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陈生会系列贷款在本行统一授信授信余额为10408万元,占本行2025年6月末资本净额的8.588%。符合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上述业务于2025年9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于2025年9月28日经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