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监管文件精神,为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正式撤销监事会并调整组织架构,现将本次撤销监事会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7月29日,本行2025年第十七次党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8月1日印发了《工作方案》,推动撤销监事会工作依法合规有序开展。
二、2025年8月21日,本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免去职工监事的议案;2025年8月28日,本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议撤销监事会、免去监事会监事职务、修订章程的议案,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9月2日,本行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撤销监事会、废止相应制度、免去监事职务的议案;2025年9月25日,本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撤销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修订章程的议案。因修订章程须监管审批,股东大会同意在监管批准章程修订前,监事会及其监事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三、经过与梅州金融监管分局多轮沟通协调,本行于2026年1月27日提交章程修订案请示,并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同意修订章程的批复意见。2026年3月5日,本行印发了《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丰农商行发[2026]34号),完成了撤销监事会工作的章程变更。
四、2026年3月17日,本行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免去监事长职务的议案;2026年3月20 日,本行印发了《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免职的通知》,正式免去所有监事的职务;2026年4月13日,本行印发了《关于调整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架构的通知》,撤销了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所有架构。
至此,本行监事会撤销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