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主要股东广州御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广东新南方青蒿日化有限公司本金254.6万元借新还旧。借款期限为12个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广东新南方青蒿日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地址: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工业四路二楼20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广东新南方青蒿日化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广州御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借新还旧贷款利率按本行《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本行2024年第四季同类贷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11%,本次交易利率经测算为按同期LPR+350BP(6.6%)执行固定利率,即本笔借新还旧贷款利率按同期LPR+350BP(6.6%)执行固定利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朱庆伊系列贷款在本行合计授信余额11621.60万元,占本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9.68%。符合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上述业务于2025年3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通过后,于2025年3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本行与广东新南方青蒿日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